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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定西党政网
尊敬的市领导:2022年9月9日,本人在陇西县双泉镇一段**公司负责路段打工修路,早上七点左右由工地统一安排的住所前往工地,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司机为该路段负责人,事故中不幸死亡,经陇西县交警大队认定为本人无责任,住院以来公司委托包工头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后以此事故被定性为交通事故而不是安全生产事故以及不是直接聘请我为由多次拒绝协商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情形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故投诉**公司以及包工头卢某某(150********)在出事以来推诿扯皮不积极协商赔偿。希望领导能帮助督促**公司能够积极处理问题:1.对伤者做工伤保险流程2.支付伤者医药费。以此为盼!
官方回复:
网友:
您好!1月9日您在定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留言,反映关于认定工伤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首次诊疗的病案。3.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4.两人以上现场目击证人的证人证言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5、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理结论。6.近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供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标签: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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