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关于高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的规划方案手续。一期、二期、三期用地指标按总指标不变前提下相互调整。建筑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建设单位名称:高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高州市蒲康工业园
申请内容:详细规划平面图
一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总用地面积:70032.94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106333.65平方米;
3、容积率1.50;
4、总计容建筑面积105392.94平方米,其中门卫室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81177.71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516.20平方米,宿舍建筑面积23609.03平方米;
5、不计容建筑面积940.71平方米;
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5974.28平方米;
7、建筑系数:44.00%;
8、绿地率:18.09%;
9、建筑限高:36米;
10、机动车位数:346个,其中充电机动车位数93个,非机动车位数250个。
二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总用地面积:26640.40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51434.38平方米;
3、容积率1.92;
4、总计容建筑面积51185.70平方米,其中门卫室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38966.24平方米;行政生活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2201.46平方米;
5、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248.68平方米;
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1765.14平方米;
7、建筑系数:42.86%;
8、绿地率:16.76%;
9、建筑限高:36米;
10、机动车位数:119个,其中充电机动车位数36个,非机动车位数250个。
公示期限:
2023年 2月21日至 3月2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石仔岭街道办,工业园办公楼公示栏及网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网站(http://www.gaozhou.gov.cn/)。
6.联系电话:0668-6132063。
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 2月 21日
公示说明:
高州市海王恒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高州市城东工业园满坑片区用地规划方案手续。建筑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高州市海王恒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高州市城东工业园满坑片区
申请内容:总平面图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规划总用地面积:54150.89平方米;
2、用地性质:M1一类工业用地;
3、总建筑面积57978.43平方米;计容面积57978.43平方米,其中已报建面积29908.43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26915.12平方米,住宅办公建筑面积2993.31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8070.00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23020.00平方米,住宅办公建筑面积5050.00平方米);
4、总基底面积15980.67平方米;
5、层数:4/6层;
6、车位:174个;
7、容积率:1.07;
8、建筑系数:29.51%;
9、建筑限高: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建筑限高54米);
10、绿地率:15.1%。
公示期限:
2023年 2月21日至 3月2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曹江镇政府,工业园办公楼公示栏及网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网站(http://www.gaozhou.gov.cn/)。
6.联系电话:0668-6132063。
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 2月 21日
03-18 14: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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